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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市场重大调整!

发布时间:

2026-09-18 00:00

四川电力市场重大调整!

近期,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能监办发布《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4.0(征求意见稿)》,文件对四川电力市场的价格机制、市场交易模式等方面进行了重大调整,储能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则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革。

文件表示,发电侧、用户侧的电价,都要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来形成。高耗能用户的电价交易不设上限,这样能让电价更好地反映电力的供需关系,引导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

在价格机制方面,政策明确规定,除夏季7、8月执行尖峰电价外,原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在其余10个月份的电价将完全由市场化形成。

因此在这个层次上,不少人就推断出“除了7、8月两个月之外,其余10个月不再执行峰谷电价,全靠市场电价决定”。也就是说没有行政规定的峰谷差。但根据文件后续内容: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工商业负荷削峰填谷,在我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执行尖峰电价的月份和日期,原执行峰谷电价的批发和零售用户仍须按照分时电价政策继续执行峰谷电价。

这么来看,这一举措并非绝对的要取消分时电价,或许是在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促进工商业负荷削峰填谷的基础上,对电价形成机制进行了更灵活的调整。

从其中表述来看,也并没有说“其他月份一律不得执行分时电价”,未直接表明“峰谷电价从此就取消了”,所以从哪个视角剖析都是存在可能性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此次意见征求被业内视为“一步到位的电价改革”,这一文件改革与四川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衔接,是对其2025年9月印发的《四川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加速了四川电力市场体系的重构。

详情如下:

《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4.0(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切实做好2026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起草形成了《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4.0(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电力调度处

邮编:610021

邮箱:550157877@qq.com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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