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屋顶光伏与违法建筑的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发布时间:
2025-06-19 00:00
分布式屋顶光伏与违法建筑的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1、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能修建多大,有什么规范标准吗?
部分省份是有文件要求的,但不是规范。
这个算技术服务用房,也要受楼堂馆所政策管控,接受发改委、财政局、机关事务局审核管理,具体看立项批文上的规模和建设内容详细。
2、危化品停车场用地属于用地用海分类表哪一个类?是否为交通设施用地里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化工集中区的危化品停车场,仅停放危运空载车辆。属于化工园区的配套设施。
认为应该属于工业用地或三类仓储或者交通设施里的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因为规划阶段其实无法确认它是停啥车的,从这个角度,我们规划只是布局,这个其实涉及项目层面(危化品)。
明确了项目就是危化品车辆停放,选择城镇范围社会停车场就不一定合适了,因为还要考虑周边安全要求。
这种配套的停车场还是要与配套使用的项目用途保持一致,做不到社会停车场那种独立使用的情况,而且他还有危化品的这种特殊属性。
社会停车场的含义中,明确了不包括其他建设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里地。
罐子里都没有化学品了,怎么能算仓储物流用地,没有存储功能。应该算需要特别管控的社会停车场。
纯从规划角度放社会停车场120803没有问题,从安全管控角度放三类仓储物流用地110103比较合适。
3、光伏发电板怎么管?遇到投诉高度3米8,影响邻里通风采光,而且在8楼顶上。
某地是要求2.2以下,而且发改委有标准图集。
各地情况都不是很一样,一般是城管在管,规划部门不参与。
出豁免文件,但是也是有前提,前提是2.2以下可以豁免。
分布式屋顶光伏的管理是严重缺失的,行业主管部门只管备案和上网规则,至于安装和违建都一笔带过,城管部门都是被动式管理。矛盾的程度在于市域范围内的安装量和群众监督,很大情况下在于各地对合法建筑的管控要求,也在于建筑相邻关系。这是一个政府权力碎片化的一个典型体现。
应该有城市是做得好的,欢迎大家提供相关资料。高度限定、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规定、规划许可豁免等等都可以!
4、1999年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直到2005年才建设。2005年建设时,该规划许可证还有效吗?当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注明有效时间。
不需要在证上注明,省条例上有明确规定。
2005年的时候这个工规证无效了,属于无证的违法建设了。
5、一乡镇要求出具无需办工程证的证明,说是河道清淤、护坡工程和户户通、田间路硬化项目,6米宽以下的路。这事相关规定有哪些?
这种情况只能抄法条,规划法和省条例。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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